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9
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、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商独资、中外合资、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。 【释义与适用指导】 本条是关于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聘请保安服务公司的特殊规定。 一、关于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根据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的规定,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是指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国计民生、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安全关乎国计民生国家安全,涉及国家秘密以及社会公共利益,对其所在地区乃至全国具有重要的影响。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具有性质重要、作用大、影响大的特征。性质重要体现在保密性、贵重性、危险性等方面。作用大是指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在国家经济建没、文化建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,对生产、科研等业务活动具有决定性的影响。影响大是指一旦发生问题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。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: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;机场、港口、大型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;国防科技r业亘要产品的研制、生产单位;电信、邮政、金融单位;大型能源动力设施、水利没施和城市水、电、热力、燃气供应设施;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;教育、科研、医疗单位和大型文化、体育场所;博物馆、档案馆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;研制、生产、销售、储存危险物品或者试验、保藏传染性菌种、毒种的单位;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;其他需要列为治安保卫重点的单位。 二、保安市场开放与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国防安全、国家经济安全、国家核心机密安全、国民经济命脉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,对国汁民生、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影响。正是由于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这种特殊的安全需求,因此,必须从立法的角度,对涉外保安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、服务对象作出明确的限制规定,防止因涉外保安服务公司的服务而泄露国家秘密,对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重大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,避免导致危害国计民生、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发生。 开放的保安服务市场有助于推动保安服务业的健康发展,有助于保安服务业的有序竞争,有助于保安服务质量的提高,有助于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更大的保护。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承诺,我国社会公共安全服务领域将对外开放。但是,遵循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并不是绝对的,对于涉及国家安全、国家秘密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,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在市场开放方面是有所保留和限制的。美国在其保安服务立法中就对向涉及国家安全、国家秘密的部门和企业提供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作出了严格的限制。